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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的监管条例已出 搞电动车的厂商 你们还好吗?

2019-03-26  

新能源汽车在2018年就表现出很旺盛的“生命力”,今年必定是销量的井喷之年。

数据显示,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7万辆和125.6万辆,同比增长59.9%和61.7%。


所有厂商都开始转载新能源汽车领域,必定会出现激烈竞争,于是在“销”量拼起来的同时,“质”量就难同步提升了。

去年新能源车召回率超10%,召回了13.3万辆,其中占了半壁江山的就是北汽新能源。


北汽新能源连续五年居或内纯电动汽车销量排名第一,也是国内首家年产销超过10万辆的纯电动企业,它受关注的程度可想而知,可依旧难逃被召回的命运。


除北汽新能源之外,大家熟知的江淮、众泰等等都是召回率极高的企业。

2019年如今已过去1/6的时间了,新能源汽车的召回仍在加剧,特斯拉、奇瑞汽车、一汽丰田等等业界大佬,都榜上有名。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消息,2018年全国至少40余起新能源汽车期货时间,这让消费者们都不得不开始深思:新能源汽车到底有没有未来?

连这些有着几十年发展经验和技术支撑的车企,都不能造出靠谱的电动车,更别说造车新势力了,未来一片昏暗。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出了几乎是史上最严厉的新能源汽车管理及召回规定,我们暂时称它为“国四条”。


这四条内容寥寥几行,却是史上最严苛的对电动汽车的监管条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有关生产者(含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以及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上发生交通碰撞、火灾等相关事故,应按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从2018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发生的火灾等事故,有关生产者应逐一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提交分析报告。


“从2018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发生的火灾事故”,这句话的意思,从去年开始,每一场事故都逃不掉,该监管的监管,该追责的追责。

二、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等零部件生产者获知新能源汽车可能存在缺陷的,应按照《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并通报生产者。同时,配合缺陷调查、召回实施等相关工作。


第二条的信息更直接,“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属于电动汽车核心技术的“三电”,电动汽车的安全问题大多处在“三电”技术上。

也就是说,只要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就要上报、追溯,那些稍微小一点的企业,一旦有这样的问题,估计就没法翻身了。

三、新能源汽车生产者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可追溯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经调查分析发现存在缺陷的,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


第三条说道,一旦发现缺陷就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等等,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缓解消费者内心的恐惧。

毕竟现在电动汽车是大势所趋,就算国家还没有明说要禁售燃油车,但是产量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缓。偏偏电动汽车带来的生命威胁远远大于燃油汽车,所以这样严厉的监控,也算是安抚消费者。

四、各相关协会、科研机构、检测鉴定机构等单位获知与新能源汽车安全相关的缺陷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

第四条就是对前三条的“追击令”。

今年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将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这已经是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第二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中,可见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鼓励政策并没有变。但是企业必须依靠真实的技术实力和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认可,才能生存下去。


“国四条”中每一条都隐含一条信息:有问题及时上报,不报也逃不掉;技术要做到家,质量关系你我他。

那些依靠骗补、没有技术含量、只为追求销量的企业,这一仗打下来,估计自身难保。

看看全球大大小小的政策以及车企们对新能源领域的研发,就会明白,电动汽车产业依旧是要发展,而且指不定会以意料不到的速度到来,所以,安全、质量是必须要把好关的领域。


希望每个车企都能开启一个全新的高质量的纯电动汽车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