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资讯 news
小客车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延长至2月8日
2020-02-03
2月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扎实做好错峰返程和疫情防控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将2020年春节假期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2月8日24时。
这是交通部在此次疫情期间第二次延长小客车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截止日期。1月27日,交通部曾发布公告称,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截止时间延长至2月2日24时。免费通行主要针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8座和9座小型客车不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与此同时,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免费通行时段延长政策宣传,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强化路网运行监测和公路交通出行、公路气象预报预警、路况等信息发布,优化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现场服务和交通疏导,保障车辆安全便捷高效通行。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交通部要求对疫情防治应急物资及医患等人员运输的车辆跨省通行高速公路实行免收通行费政策,并保障优先通行;对应急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途中和出入口遇有交通阻滞等情况的,要积极协调,保障优先通行。
在跨城公共交通方面,交通运输部决定自2020年1月28日0时起,此前在道路水路客运站、联网售票平台等渠道已购买道路水路客运班线客票的旅客,自愿改变行程需退票的,售票单位应当予以免费办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同办理。